編按:放眼全球,許多國家都有在元旦放煙火慶祝新的一年到來的習俗。許多城市的市政府都會在跨年舉辦大型的煙火秀。很多私人也會購買煙火,在12點鐘聲響起的時候燃放。關於燃放煙火的規定,不同國家的態度也不一樣,本期來看看不同國家在過節放煙火這件事情上,是如何把握的?
德國
罰款甚至監禁!非法放煙火要承擔這些後果
元旦過去沒幾天,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經在盼新年的到來了。畢竟時隔兩年,德國終於開放煙火賣啦!說到放煙火,就不得不了解一下,在德國放煙火爆竹的注意事項。
允許私人燃放的煙火有年齡分級
根據煙火製品指令2013/29/EU和EN 15947的標準,煙火在歐洲分為以下幾種類別:
F1類(12歲+):這類煙火為危險性小、噪康藥本鋪 春藥 壯陽藥 持久液 增大丸 犀利士 威而鋼 樂威壯 必利吉 必利勁
Viamax增大丸 Maxman增大丸 goodman增大丸 增大軟膏 法國綠騎士 日本夜狼
音低的小型煙火(類似仙女棒)。
F2類(18歲+):危險性低、噪音低,但僅適合在指定區域的室外使用的煙火,如躥天猴、鞭炮、電池煙火等。
F3和F4(專業人士):是用於慶典活動的專業級煙火,在一般超市這樣一般的銷售管道是買不到的。
在規定時間外放煙火可能會被罰款
一般來說,F1類煙火可全年銷售,基本上想什麼時候放都可以。
但對於F2類以上的煙火,是僅在12月28日或29日至12月31日這幾天出售,且大多只能在12月31日至1月1日之間燃放(具體燃放時間段由各地政府決定)。
如果在沒有拿到特許的前提下,在規定時間外燃放F2類煙火,最高可能會被處以5萬歐元的罰款。
另外,燃放煙火的時候還需要注意場所。在教堂、醫院、福利院和老人院等場所附近是不允許燃放F2類或是更高等級的煙火的。
不僅如此,部分城市(如班貝格)為了保護重要建築甚至還會選擇全面禁止燃放煙火。
F1和F2兩類可供私人燃放的煙火,都可以在各大商超(如Kaufland、Lidl等),或是線上煙火店購買到。
但由於現在已經過了F2的銷售時間,所以只能在商超買到類似仙女棒的F1類煙火。
購買或燃放非法煙火甚至可能面臨3年監禁
在德國合法地燃放煙火,有以下幾個注意事項:
1.購買合法正規的產品。
標籤上需帶有CE認證標誌和BAM註冊號碼(例如0589 - F2 - 1234);購買或燃放非法煙火屬於違法行為,最高將被罰款5萬歐元,甚至是3年監禁。
2.選擇空曠且允許燃放的地點燃放。
房子遇到可燃物容易造成火災,或因違反規定而遭到罰款。
3.切勿隨身攜帶煙火爆竹。
摩擦生熱容易引燃煙火,造成人身安全問題。
4.在旁邊備一桶水或沙。
將燃放完畢的煙火爆竹放到水中浸泡後,裝進有濕沙的垃圾袋中密封後,再丟進垃圾箱內,以免引起火災。文/Cassie
英國世界三大約會強暴藥 GHB FM2 DDK迷姦粉 催情水 日本淑女剋星精華素 一滴銷魂
卡宴春藥 金蒼蠅 美國黑金 美國黑魔 英國威馬 印度神油 JOKER 2H2D 德國愛神
特定節日允許放煙火!怎麼買、怎麼放才合法?
爆竹聲中一歲除,歡歡喜喜過大年!春節快到了,想買點竄天猴兒、甩砲兒、長掛鞭增添節慶氛圍嗎?在英國燃放煙火是有專門的法律規定的!根據英國政府的法律規定,一年中只有煙火節、中國春節、聖誕跨年等特定的時間你才可以燃放和購買煙火。如果你在非規定時間燃放煙火或售賣煙火被發現,是要被收取高達90鎊罰款的。
出於公共安全和環境等考慮,英國政府對於煙火燃放、銷售和使用有詳細的法律規定。
晚上11點至凌晨7點不可以放煙火
1.年滿18歲才可以合法購買煙火
2.任何人不可以在晚上11點至凌晨7點之間燃放煙火(法律允許的特定時段除外)
英國允許民眾在晚上11點後燃放煙火的特定時段—
營火之夜Bonfire Night (允許煙火燃放截止時間為午夜12點)
跨年夜New Year's Eve (允許煙火燃放截止時間為凌晨1點)
排燈節Diwali (允許煙火燃放截止時間為凌晨1點)
中國新年/春節Chinese New Year (允許煙火燃放截止時間為凌晨1點)
3.任何人不可以在街道或其他公共場所燃放或投擲煙火(你可以在私人場所,例如自己的花園或允許的地方燃放)
4.民眾康藥本鋪 春藥 壯陽藥 持久液 增大丸 犀利士 威而鋼 樂威壯 必利吉 必利勁
Viamax增大丸 Maxman增大丸 goodman增大丸 增大軟膏 法國綠騎士 日本夜狼需要透過有營業執照的商店購買煙火(特定時段除外)
5.民眾只能購買F1到F3類的煙火,第四類煙火只供有營業執照的專業人士使用。
英國煙火分類依安全距離區分
F1類煙火是具有最小安全距離(例如1m)的室內或近距離煙火(手持/小型派對煙火)。
F2類煙火是觀眾安全距離至少8m的戶外煙火(通常是低噪音的花園煙火)。
F3類煙火是觀眾安全距離至少25m的戶外煙火(通常適合在大型開放區域使用)。
F4 類煙火僅供專業使用(大型展示煙火)。 |